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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橫琴,如何申領居住證?最全辦事攻略

來源: 廣東政務服務網 發佈時間: 2024-12-03

  自2025年1月1日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戶籍居民和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赴澳門旅遊“一簽多行”簽註!

  新政策發佈後,很多網友給小編留言,到底橫琴居住證如何申領呢?最全辦事攻略來了!

  👇👇👇

  PART.01

  居住證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戶口所在地,到合作區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依照規定申領橫琴居住證。

  居住證有效期爲1年,首次申領免收卡體工本費,可選擇郵政寄遞服務需要繳納郵寄費用。

  目前,合作區與珠海市辦理居住證的條件一樣,且可全市通辦。

  PART.02

  所需資料 

  目前如需辦理橫琴居住證,根據不同情況所需資料也有所不同,主要分爲五種情形,有三種情形無需等待6個月,可立即申領居住證,但有兩種情況需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纔可申領居住證,具體往下看。

  情形一:近一年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

  近一年內在珠海市和合作區累計繳納社保滿半年的居民,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居碼”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辦理後無需等6個月即可申領居住證。

  申領橫琴居住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橫琴的居住地址證明(原件),比如: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單位/學校開具的住宿證明等;

  2.近一年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記錄清單;

  3.就業證明(原件),比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開具的勞動關係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

  4.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

  5.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

  情形二:在橫琴有滿半年房產

  如果在珠海和合作區自己有房或住在直系親屬的房子中,且房產已經滿半年,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居碼”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辦理後無需等6個月即可申領居住證。

  申領橫琴居住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屬於“本人有滿半年房產”情況的:提供在橫琴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

  2.屬於“住在直系親屬滿半年房屋”情況的,需提供在橫琴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以及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3.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

  4.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

  其中,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等。

  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戶口本、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係證明等。

  情形三:在校連續就讀

  在珠海市和合作區的學校連續就讀的居民(一年級以上(含)全日制的學生),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居碼”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辦理後無需等6個月即可申領居住證。

  申領橫琴居住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橫琴的居住地址證明(原件),比如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單位/學校開具的住宿證明等;

  2. 在校連續就讀記錄,即: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及學生證原件;

  3.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

  4.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

  情形四:租賃/借住房屋

  在珠海市和合作區租賃或借住房屋的居民,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居碼”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可申領居住證。

  辦理橫琴居住登記需提供: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

  2.在橫琴的居住地址證明(原件),比如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單位/學校開具的住宿證明等。

  情形五:合法穩定就業

  在珠海市和合作區合法穩定就業的居民,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居碼”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可申領居住證。

  辦理橫琴居住登記需提供如下資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

  2. 在橫琴的居住地址證明(原件),比如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單位/學校開具的住宿證明等;

  3. 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比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開具的勞動關係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要特別注意的是,就業證明一定要寫有詳細的居住地址!

  📢提醒: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居住證(需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其他人員均需本人親自申領居住證。

  PART.03

  辦理期限與辦事窗口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後,需由公安機關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覈實通過後,申領或補領、換領居住證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橫琴辦事窗口:橫琴政務服務中心居住證窗口

  地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港澳大道868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政務服務中心1層公安專區

  辦公電話:0756-864831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PART.04

  續簽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簽註續期手續。簽註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廣東省居住證》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業務時,應當同時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及有效聯繫方式)2. 提供在橫琴的居住地住址證明,比如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原件、購房合同原件、用人單位出具住宿證明原件等其中一類證明。

  PART.05

  網上辦理流程 

  第一步:識別下圖二維碼或搜索“粵居碼”,進入小程序粵居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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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實名認證後,可辦理居住證相關業務,包括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簽註居住證(延期)、居住證地址變更、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註銷居住證等。

  第三步:申報居住登記,請依次點擊“個人地址”→“居住地址新增”,填報相關信息並把地址設爲經常居住地。請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上傳真實有效的資料。提交後民警將會在5個工作日內上門覈實,如有不屬實,將註銷登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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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待申報居住登記覈查屬實後,再點擊進入“粵居碼”小程序,點擊“居住證”即可辦理申領居住證、簽註居住證(延期)、居住證地址變更、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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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份超級詳細的橫琴辦理居住證辦理攻略值得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