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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爐!符合這些條件,可改酒店
來源: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 發佈時間: 2024-07-31
爲進一步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商改酒」 政策有效落實、規範執行,近日,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發佈《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對文旅會展商貿產業具積極意義的認定申請指南》(簡稱《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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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請時限至後年7月
此次《申請指南》依據《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和〈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操作指引〉的通知》(粵澳深合執字〔2024〕40號),從建築類型與狀態、產業影響評估、合法合規性、申請人資質等多個方面對申請企業資質進行認定,爲合作區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提供了明確的首要資格認定條件。
此外,《申請指南》的申請時間自發佈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有利於合作區企業申報政策提供充足時間和規範程序,有效地推動政策落實落細。
02 認定因素涉四項
值得關注的是,《申請指南》在認定因素方面主要有以下4項:
①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方案的價值
②申請人的背景實力以及從事相關行業的經驗
③項目所處位置是否符合合作區整體產業規劃
④提出申請時合作區文旅會展商貿業的發展情況及需要
同時,在申請條件中重點提到,申請人爲單一產權人,酒店房間不少於50間,房間實用面積不少於13平方米,配備酒店大堂、餐廳及必要設備間和配套設施,以及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期限八年以上,上限不超過土地使用權剩餘期限。
03 需項目商業計劃書
企業在進行認定申請的過程,除提交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以及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不良信用紀錄證明以外,還需要提供項目商業計劃書。
計劃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存量空閒建築現有功能;
✦擬改作酒店使用的總面積、房間數量、計劃運營方、酒店類型、配套設施、目標客羣、市場需求分析、預計開業時間、申請年限、項目改造投資額等。
此外,《申請指南》還明確要求申請人或其酒店管理團隊具備酒店項目運營經驗,並提供過往經驗的證明文件。
04 線下申請統一審定
此次認定申請要求線下進行,申請人需提交一式3份紙質申請資料至橫琴港澳大道868號市民服務中心35號窗口。
合作區經濟發展局在收到申請資料後按程序進行組織審覈認定。
《申請指南》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
若申請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可向橫琴港澳大道868號市民服務中心35號窗提出申訴材料,列明申訴理由、依據、訴求及訴求聯繫人信息。
合作區經濟發展局將於規定時限內將申訴處理結果電話通知訴求聯繫人。
諮詢時間: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諮詢熱線:4008-917-917
歡迎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認定申請,推動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