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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記錄證明可自助申辦,多網點24小時開放

來源: 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 發佈時間: 2026-11-06

  外地僱員和中國內地居民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務機申請個人出入境記錄證明。

  爲貫徹落實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精神,提高政府治理數智化水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積極推動公共服務電子化、智能化、便民化革新。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以下簡稱“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爲順應社會發展及公衆對便捷公共服務的需求,進一步拓展自助服務對象。自2026年10月28日起,除澳門居民可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以下簡稱“澳門特區身份證明局”)多功能自助服務機申辦個人出入境記錄證明外,外地僱員和中國內地居民也可通過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務機申辦個人出入境記錄證明,無須前往服務櫃檯辦理,進一步提升辦證服務的便利性。

  使用條件:

  年滿18週歲的符合條件人士,可通過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務機申辦《個人出入境記錄證明》。

  1.外地僱員

  可使用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在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辦理“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旅行證件進行查詢。

  2.中國內地居民

  可使用往來港澳通行證進行查詢。

  注:上述證件持有人須在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時已授權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使用其指紋模板信息。

  申請所需時間:

  申請《個人出入境記錄證明》屬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服務承諾認可項目,服務質量指標爲3個工作日(由服務單位收到且確認文件齊全無誤後的次個工作日起計算,郵寄時間不計入在內),通過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務機提交的申請同樣適用此標準。

  領取方式:

  申請人可選擇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三個服務點(出入境事務大樓、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領取紙質證明。

  在澳門領取

  申請時已登記澳門電話號碼並同意接收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的申請人,在收到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短信後,即可前往所選地點繳費並領取。

  未能提供澳門電話號碼或不同意接收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的申請人,可留意回執上的預計領取日期,然後在上述日期前往所選地點繳費並領取。

  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領取

  已登記澳門電話號碼並同意接收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的申請人,在收到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短信後,即可掃描申請回執上的付款二維碼付款。成功繳費後,有關證明將被送至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待該中心接收後,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將再次向申請人推送領取通知短信,屆時即可前往領取。

  未能提供澳門電話號碼或不同意接收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通知的申請人,可留意回執上的預計繳費日期,掃描申請回執上的付款二維碼繳費,成功繳費後一般可於下一個工作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前往領取。

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

  

  未來展望

  未來,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將持續優化及擴展自助服務機的功能,推動各項服務的智能化升級,致力打造更便捷、高效的自助服務環境,爲廣大市民及旅客提供全天候、更省時的智慧政務體驗。

  查詢

  公衆如欲瞭解服務詳情,可撥打出入境服務熱線(853)2872 5488、發送電子郵件至 sminfo@fsm.gov.mo,或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事務大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