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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出臺新政,助力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建設
來源: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產業發展局 發佈時間: 2026-08-26
爲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發揮“澳門+橫琴”資源協同優勢,助力琴澳一體推進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建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8月24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建設扶持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扶持辦法》共十七條,涵蓋促進琴澳跨境物流貨源集聚、支持進出口業務場地經營、吸引市場主體使用合作區倉儲空間、鼓勵使用澳門機場橫琴貨站、支持澳門提升航空貨運國際競爭力、澳資企業和“育苗培優”企業支持、鼓勵跨境航空物流人才培育、完善跨境航空物流專業人才生活保障等多方面舉措,通過多項扶持措施,降低航空物流運營成本,吸引物流企業集聚,提升澳門航空貨運國際競爭力。
降低航空物流運營成本
《扶持辦法》對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利用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開展進出口業務的,按照每公斤1元給予補貼,每個申請主體每年補貼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效果圖)
爲降低航空物流運營成本,《扶持辦法》提出三項措施:
一是支持進出口業務場地經營,對符合條件的場地經營企業,按年度實際發生的場地服務設施經營和維護成本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200萬元;
二是吸引市場主體使用合作區倉儲空間,按租金價格的50%予以補貼(取評估價與實際價較低者),每年最高100萬元;
三是鼓勵使用澳門機場橫琴貨站,對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使用橫琴貨站產生的進出口貨物操作處置費給予30%的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
支持澳門提升航運競爭力
《扶持辦法》對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委託澳門航空運輸企業或航空貨運銷售代理人通過橫琴口岸及澳門國際機場運輸進出口貨物的,按照運費總額的12%給予補貼,每個申請主體每年補貼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

澳門國際機場
值得一提的是,《扶持辦法》特別對澳資企業和“育苗培優”企業給予120%的補貼標準,充分體現合作區對澳門企業的傾斜支持,加強澳琴產業協同,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培育跨境物流專業人才
根據《扶持辦法》,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的航空物流市場主體爲人才提供相關培訓的,人才完成全部課程、通過考試併入職相關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滿六個月的,按培訓費的80%且每人最高不超過4000元給予補貼(含授課費、資料費和證書費,不含差旅住宿餐飲),每人僅限一次。

南光(橫琴)物流中心
同時,對聘用跨境航空物流專業人才在合作區工作的,該人才可申請每人4萬元生活補貼,按前兩年每年30%、第三年40%的比例發放。
《扶持辦法》的出臺,將有效降低航空物流運營成本,吸引物流企業集聚橫琴,提升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航空運輸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