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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人才補貼,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

來源: 橫琴人才 發佈時間: 2026-06-05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2026年度引進學歷型、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及澳門青年生活補貼申報工作已開啓。申報期爲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最高可得27萬生活補貼,學歷型、專業技術人才最高可得18萬生活補貼,技能人才最高可得6萬生活補貼。

  本文梳理了近期諮詢熱度最高的個人類與企業類的高頻問題,現一併作出權威解答,助您高效準備、順利申報。

  個人類

  Q1:申請人已申報2026年1月19日-3月6日啓動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2026年度引進學歷型、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生活補貼,本次補貼啓動時也符合續領條件,是否還能申領下一筆補貼?

  A:不能。政策規定人才補貼分三年發放,申請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內申領兩筆補貼。

  Q2:申請人已按照《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獎補實施辦法》(粵澳深合經發通〔2024〕4號)享受學歷型、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生活補貼,但未領取完畢的,本次是否可以申請?按什麼標準申領?

  A:可以。補貼金額及申請要求均按原政策,如:第二筆提供在合作區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二十四個月以上;第三筆提供在合作區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三十六個月以上(以2026年6月30日往前推算)。

  Q3: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需要提供多長時間的證明?

  A:首次申領須在合作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六個月及以上,申請第二筆須連續繳納十八個月及以上,申請第三筆須連續繳納三十個月及以上(以2026年6月30日往前推算)。

  申請第二、三筆期間如因變換工作單位而中斷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允許累計斷繳不超過三個月,斷繳後申請第二筆補貼仍需滿足累計繳納社保十八個月及以上,申請第三筆補貼仍需滿足累計繳納社保三十個月及以上。

  Q4: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的日期是申報日期還是所屬期?

  A:依據申報的所屬期爲準。(若截至申報之日,未能滿足申報要求,後續將要求補充材料,例:首次申請,目前只能提交2026年1-5月納稅記錄,請先提交申請,後續審核期間將會要求補充2026年6月納稅記錄)

  Q5:境外人才能否申請企業代辦?

  A:如無法登錄系統註冊賬號,可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市民服務中心28號窗口辦理線下注冊賬號。若仍無法登錄再考慮由企業代辦。

  Q6:找不到申請類型應提交的材料?

  A:在基本信息的選擇申請類型後,附件清單會根據所選類型識別應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Q7:如何知道是否符合申報年齡?A:申請“學歷型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引進年齡以在合作區首次繳納社保的時間作爲計算時點。申請澳門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請人年齡應在18-45週歲(含本數)之間,僅在合作區用人單位就業的以在合作區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間作爲計算時點;在合作區及澳門實際就業的,以首次申請本補貼時間作爲計算時點。

  Q8:勞動合同的年限是否可以累計?

  A:可以。“學歷型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需與合作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累計三年,“技能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累計兩年,在合作區及澳門實際就業的澳門青年人才需與澳門關聯公司簽訂累計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提交資料時,請將合同文件合併提交)

  Q9:若未申領完畢三筆補貼,後續學歷提升或獲得更高等級職稱,是否可以申請更高級別補貼?

  A:可以。例:以初級職稱申領第一筆補貼,後續獲得中級職稱的,可按照中級職稱申領第二筆補貼。

  Q10:申領過原橫琴新區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補貼,是否可以申領本次的生活補貼?

  A:未申領完畢的可按照本次申報條件申請續領補貼,已申領完畢的不能重複申領本補貼。

  Q11:澳門居民是否可以同時申領學歷型(或專業技術人才)生活補貼和澳門青年生活補貼?

  A:不能,澳門青年生活補貼和學歷型、專業技術、技能人才生活補貼不可重複享受。

  Q12:申報“專業技術人才”應提供哪些材料?

  A: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含全部頁面及封面)、職稱在證書發證機關人社部門的官網查詢截圖(截圖需含網址)、職稱評審表或考覈認定表(複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考試報名表(或成績查詢網頁截圖,截圖頁面需顯示網址,非考試的無須提供)。

  其中,官網查詢截圖可登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台(http://12333.gov.cn)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網站(http://zscx.ost.org.cn/)等官方網站查詢。如無法提供查詢網站截圖的,須在證書空白處註明發證機構聯繫電話,並提供參加職稱評審、考試或認定時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評審當年的社保清單。

  Q13:申報“技能人才”應提供哪些材料?

  A:提供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含全部頁面並在證書空白處註明發證機構聯繫電話)、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http://zscx.ost.org.cn/)結果截圖(截圖頁面需顯示網址)、從事與職業資格證書相一致的職業或工種的情況說明(無固定模板,需申請人簽名,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Q14:技能型人才從事與職業資格證書不一致的職業或工種,是否可以申領?

  A:不可以。應由用人單位開具說明申請人目前所在崗位及證書的相關性,並加蓋企業公章。

  Q15:關於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對應職稱所需條件?

  A: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且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於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分別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

  例如,取得系統架構設計師資格,應具備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0年可對應高級工程師職稱;具備碩士學位的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7年可對應高級工程師職稱。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學位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等)。

  Q16:申請人已離職是否還能申請本補貼?

  A:不能。截至補貼申請之日,需與合作區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企業類

  Q1:關於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每年度申請補貼的人員數量,是否不得超過其實際租賃辦公面積按人均十五平方米核算的對應人數?

  A:是,若用人單位因特殊客觀原因確需突破上述核算標準的,需出具情況說明並加蓋公章,合作區人才主管部門可視情況酌情考量。

  Q2:合夥制企業沒有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應如何提供?

  A: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情況說明,並提供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或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等相關納稅材料。

  Q3:如公司無法提供2025年度的審計報告應如何提供?

  A:可提供近期(如2026年1-5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Q4:如何獲取企業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A: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或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下載帶有社保局業務專用章或稅務局業務專用章的近6個月記錄。

  Q5: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少於3人的企業能否申請?

  A:不能。根據合作區企業實質性運營的要求,一個納稅年度內至少需3名(含)以上從業人員當年度在合作區繳納六個月(含)以上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Q6:銀行代發工資材料如何提供?

  A:提供近6個月(2025年12月-2026年5月)的帶有備註工資薪金的銀行電子回單。

  Q7:銀行開戶資料應如何提供?

  A:提供由銀行開具的基本賬戶信息或開戶許可證。

  Q8:會計檔案資料以電子形式保存或財務共享中心模式核算財務的,如何提供證明?

  A:應確保能夠在合作區提供查閱,提供情況說明及財務系統截圖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相關會計檔案資料可供有關部門查閱或檢查。

  Q9:辦公場地是無償使用的,需提交什麼材料?

  A:需提供無償使用的情況說明及所屬人的產權證明。

  Q10:以前填報申請過的企業,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單位審核?

  A:需要。每次申報需由企業根據當下的申報條件提交最新的證明材料。

  Q11:單位名稱變更,如何證明?

  A:提供變更覈准通知書作爲佐證材料。

  Q12:辦公場所情況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A:上傳完整的辦公場所照片,需清楚顯示完整的辦公場所以及人員辦公情況。

  Q13:哪些材料需要加蓋公章?

  A:所有上傳的材料都需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