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區概覽

最高可罰20萬!今起實施

來源: 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成都發布、珠海市場監管 發佈時間: 2026-06-02

  6月1日起,《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正式施行。

  爲積極響應新規落地,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立即組織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專項檢查,重點圍繞網店名稱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是否一致、證照是否按要求持續公示、不提供堂食門店是否在網店顯著位置做好標識、是否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竈”等內容進行檢查。6月1日共抽查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15家,暫未發現違法違規行爲。

  新規共六章四十八條,從平台到商家到配送,全鏈條壓實了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系統迴應了“幽靈外賣”、資質造假、信息不透明等社會關切。

  01  什麼是“無堂食”?

  根據新規解釋,“不提供堂食服務,是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實際經營場所既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現場就餐服務,也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自提服務的情形”。

  其中,新規提到,“平台提供者應當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並將上述標識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

  02  6月1日起外賣平台將有以下變化

  一是平台必須對入駐商家進行實質性審查,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確保經營資質真實有效,並至少每6個月核驗更新一次信息。

  二是無堂食店必須標註“無堂食”標籤。根據新規,對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商家,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消費者可以在商家店鋪主頁面的顯著位置,以及外賣平台的商家列表頁面看到相應標籤。

  除了“無堂食”標籤外,新規還要求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商家須在主頁面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信息;倡導商家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竈”,平台對違規商家可採取限流、關閉賬號、列入黑名單等措施。

  03  造假堂食店會有何種處罰?

  根據新規,商家使用虛假或他人經營資質入網供餐的,除責令限期改正、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平台未履行審查義務或未要求商家標註“無堂食”標識的,最高罰款十萬元。

  此外,對故意實施、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造假行爲,還要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責任人處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個人罰款。

  04  新規實施後 建議商家該怎麼做?

  1.網店名稱與實體門面招牌名稱完全一致;

  2.在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信息;

  3.如果不提供堂食服務,必須主動在店鋪主頁面設置“無堂食”標識,嚴禁以“堂食店”名義誤導消費者;

  4.建議積極接入“互聯網+明廚亮竈”系統,公開加工製作過程;

  5.建議使用不可復原的一次性食安封籤,防止配送途中食品被拆封;

  6.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人員健康管理、加工過程控制等食品安全制度。

  此外,在新規實施前,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多措並舉推進各項工作。

  一是緊盯合作區網絡餐飲領域突出問題,制定並印發專項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

  二是拓寬社會監督渠道,面向公衆及外賣騎手公開征集違法違規線索,推動形成社會共治合力。

  三是壓實平台與商戶主體責任,開展新規專題宣貫,覆蓋商戶73家、外賣平台2家。

  四是強化抽檢與快檢,聚焦校園周邊、商圈、景區等重點區域及高銷量商家,逐步開展抽檢58批次,並依託快檢室開展常態化食品安全篩查。

  五是深化監管與執法聯動,累計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線下檢查121家次,線上檢查75家次,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26份,依法立案查處7宗。

  下一步,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將持續強化網絡餐飲全鏈條監管,加大線上線下聯動檢查力度,壓緊壓實平台與商戶責任,不斷提升合作區食品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