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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公辦幼兒園招生,5月16日起報名
來源: 橫琴民生 發佈時間: 2026-05-17
家長請注意,2026年秋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報名工作於5月16日啓動!公辦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5月16日9時-5月31日18時,家長可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掃碼進入合作區招生系統

PART 01 招生計劃
本學期共5所公辦幼兒園開展招生,分別爲: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中心幼兒園(以下簡稱橫琴中心幼兒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首都師範大學子期實驗幼兒園(以下簡稱橫琴子期幼兒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首都師範大學子期實驗幼兒園(伯牙分園)(以下簡稱橫琴伯牙幼兒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頌琴幼兒園(以下簡稱橫琴頌琴幼兒園);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海貝幼兒園(以下簡稱橫琴海貝幼兒園)。
※ 橫琴海貝幼兒園爲本學期新辦園,地址位於合作區榮港道東側、榮澳道西側、匯通三路南側、匯通二路北側。
上述5所幼兒園均招收小班適齡幼兒,部分幼兒園提供託班及中、大班學位,具體如下:
橫琴中心幼兒園提供託班、小班學位;
橫琴子期幼兒園提供小班、大班學位;
橫琴伯牙幼兒園提供託班、小班學位;
橫琴頌琴幼兒園提供託班、小班、中班、大班學位;
橫琴海貝幼兒園提供託班、小班、中班、大班學位。
PART 02 公辦幼兒園託班招生
01 招生對象
招收2至3週歲(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出生)適齡幼兒。
符合以下類別的適齡幼兒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幼兒園託班:
(一)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幼兒;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幼兒。
(二)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適齡幼兒(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02 招生流程
(一)系統報名(5月16日-5月31日)
報名時間爲2026年5月16日9時至2026年5月31日18時。家長可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之前,系統支持多次登錄修改或補充報名信息和證明材料。報名完成後,每名幼兒將獲得一個報名編號。雙(多)胞胎報讀同一所幼兒園的,只需以其中一名幼兒名義進行申請,雙(多)胞胎共享一個報名編號和錄取結果,請在系統報名表格中勾選相應選項,因未勾選造成的學位分配問題,由家長自行承擔。
(二)資料審核(6月1日-6月30日)
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後,統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以5月31日及之前登記的在冊信息覈實資料。
(三)公示擬錄取名單(7月10日-7月14日)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新生擬錄取名單將在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官網進行公示,每批公示期爲5個自然日,請家長按時查詢。
(四)入園通知(7月20日-8月31日)
入園通知及後續報到事宜由擬錄取幼兒園負責,合作區民生事務局不再另行通知。
03 學位安排方式
適齡幼兒可填報兩所意向幼兒園。錄取時按照“意向優先”原則,根據意向順序依次檢索錄取。第一意向爲首選幼兒園,第二意向爲調劑參考。
若第一意向幼兒園學位已滿,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根據第二意向及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若第二意向幼兒園學位亦滿,則統籌調配至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幼兒園。學位有限,錄滿即止。
【戶籍類適齡幼兒(澳門居民視同橫琴戶籍居民)】
填報意向,按下列順序依次安排:
1.適齡幼兒爲橫琴戶籍,適齡幼兒及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且房產與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參考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幼兒園學位不足,則按適齡幼兒戶籍最後一次遷移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2.適齡幼兒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適齡幼兒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的,參考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幼兒園學位不足,則按房產登記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3.適齡幼兒爲橫琴戶籍,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持有合作區非完全產權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的視爲在合作區居住),參考填報意向,按適齡幼兒落戶時間,統籌安排學位。
4.適齡幼兒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參考填報意向,按照監護人持有有效證件(合作區居住證和工作社保二選一)的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具體如以下情形:
(1)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企業工作,併購買工作社保一年以上;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公司法人;
(3)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合夥人,所持份額不少於51%;
(4)法定監護人持有近一年有效期內合作區居住證;
(5)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非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
【政策類適齡幼兒】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按相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學位:
(1)現役軍人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
(3)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1級至4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4)抗擊疫情因公殉職或被認定爲烈士的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統籌安排學位:
(1)合作區高層次人才子女;
(2)“澳琴人才卡”A類持卡人子女;
(3)合作區相關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含中央、省、市駐合作區直屬及區機關單位等)高管及業務骨幹子女;
(4)幼兒爲港、臺、外籍,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
PART 03 公辦幼兒園小班招生
01 招生對象
招收3至4週歲(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適齡幼兒。
符合以下類別的幼兒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幼兒園小班:
(一)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幼兒;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幼兒。
(二)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適齡幼兒(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三)珠海市非橫琴戶籍類
除上述類別以外的珠海市非橫琴戶籍的適齡幼兒,其法定監護人須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
(四)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積分類)
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內地非珠海市戶籍適齡幼兒,具體要求、積分指標及計分方式見附件2。

△掃碼查看附件2
02 招生流程
(一)系統報名(5月16日-5月31日)
報名時間爲2026年5月16日9時至2026年5月31日18時。家長可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之前,系統支持多次登錄修改或補充報名信息和證明材料。報名完成後,每名幼兒將獲得一個報名編號。雙(多)胞胎報讀同一所幼兒園的,只需以其中一名幼兒名義進行申請,雙(多)胞胎共享一個報名編號和錄取結果,請在系統報名表格中勾選相應選項,因未勾選造成的學位分配問題,由家長自行承擔。
(二)資料審核(6月1日-6月30日)
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匯總報名信息後,統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以5月31日及之前各部門登記的在冊信息覈實資料。
(三)公示第一批擬錄取名單(7月10日-7月14日)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第一批擬錄取名單將在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爲5個自然日,請家長按時查詢。
(四)積分入園分值核查(7月20日-7月24日)
法定監護人於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間,在合作區招生系統核查分值結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產年限、參保年限)。如有符合“職業資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標”內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間提交證明材料到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申請複覈。法定監護人未在此期限內申請複覈的,視作認可系統算分結果,不再變更。
(五)公示積分分數線及第二批擬錄取名單(8月3日-8月7日)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第二批擬錄取名單將在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爲5個自然日,請家長按時查詢。
(六)入園通知(8月10日-8月31日)
入園通知及後續報到事宜由擬錄取幼兒園負責,合作區民生事務局不再另行通知。
03 學位安排方式
適齡幼兒可填報兩所意向幼兒園。錄取時按照“意向優先”原則,根據意向順序依次檢索錄取。第一意向爲首選幼兒園,第二意向爲調劑參考。
若第一意向幼兒園學位已滿,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根據第二意向及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若第二意向幼兒園學位亦滿,則統籌調配至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幼兒園。學位有限,錄滿即止。
【戶籍類適齡幼兒(澳門居民視同橫琴戶籍居民)】
1.適齡幼兒爲橫琴戶籍,適齡幼兒及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且房產與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參考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幼兒園學位不足,則按適齡幼兒戶籍最後一次遷移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2.適齡幼兒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適齡幼兒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的,參考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幼兒園學位不足,則按房產登記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3.適齡幼兒爲橫琴戶籍,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持有合作區非完全產權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的視爲在合作區居住),參考填報意向,按適齡幼兒落戶時間,統籌安排學位。
4.適齡幼兒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參考填報意向,按照監護人持有有效證件(合作區居住證和工作社保二選一)的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具體如以下情形:
(1)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企業工作,併購買工作社保一年以上;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公司法人;
(3)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合夥人,所持份額不少於51%;
(4)法定監護人持有近一年有效期內合作區居住證;
(5)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非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
【政策類適齡幼兒】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按相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學位:
(1)現役軍人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
(3)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1級至4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4)抗擊疫情因公殉職或被認定爲烈士的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統籌安排學位:
(1)合作區高層次人才子女;
(2)“澳琴人才卡”A類持卡人子女;
(3)合作區相關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含中央、省、市駐合作區直屬及區機關單位等)高管及業務骨幹子女;
(4)幼兒爲港、臺、外籍,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
【珠海市非橫琴戶籍類適齡幼兒】
除上述類別以外的珠海市非橫琴戶籍學生,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統籌安排學位。
【積分類適齡幼兒】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積分分數排序,積分分數線以上可統籌安排。
PART 04 公辦幼兒園插班招生
01 招生對象
(一)中班招收4至5週歲(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適齡幼兒。
(二)大班招收5至6週歲(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適齡幼兒。
符合以下類別的適齡幼兒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幼兒園插班:
(一)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幼兒;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幼兒。
(二)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適齡幼兒(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02 招生流程
中、大班幼兒學位結合家長填報意向和各園招生計劃數統籌安排,學位有限,錄滿即止,可能無法滿足所有符合條件幼兒的插班需求。
(一)系統報名(5月16日-5月31日)
報名時間爲2026年5月16日9時至2026年5月31日18時。家長可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之前,系統支持多次登錄修改或補充報名信息和證明材料。報名完成後,每名幼兒將獲得一個報名編號。雙(多)胞胎報讀同一所幼兒園的,只需以其中一名幼兒名義進行申請,雙(多)胞胎共享一個報名編號和錄取結果,請在系統報名表格中勾選相應選項,因未勾選造成的學位分配問題,由家長自行承擔。
(二)資料審核(6月1日-6月30日)
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後,統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以5月31日及之前登記的在冊信息覈實資料。
(三)錄取查詢
申請插班的幼兒擬錄取結果將於7月24日前同步至合作區招生系統,請家長自行登錄查詢。
(四)入園通知
入園通知及後續報到事宜由擬錄取幼兒園負責,合作區民生事務局不再另行通知。
03 學位安排方式
適齡幼兒可填報兩所意向幼兒園。錄取時按照“意向優先”原則,根據意向順序依次檢索錄取。第一意向爲首選幼兒園,第二意向爲調劑參考。
若第一意向幼兒園學位已滿,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根據第二意向及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若第二意向幼兒園學位亦滿,則統籌調配至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幼兒園。學位有限,錄滿即止。
PART 05 注意事項
(一)爲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除橫琴海貝幼兒園(新辦園)外,上述其他幼兒園不接受已在合作區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幼兒轉學;
(二)家長在網上填報的手機號(請勿填寫座機號碼)是接收相關報名信息的主要聯繫方式,請務必留意電話或者短信並積極配合;
(三)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如發現任何機構或個人向法定監護人索取費用等違紀、違法行爲,請徑向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反映,聯繫電話:0756-8936530;
(四)家長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學位的,均爲有效申請,錄取順序與報名時間先後無關。因法定監護人信息錄入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的,責任自負;
(五)報名信息及證明材料按照本細則要求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填寫和上傳(詳見附件)。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幼兒,一經發現,取消擬錄取資格,已分配學位的可取消學位;
(六)公辦幼兒園插班學位有限,可能無法滿足所有符合條件幼兒的插班需求,家長在家庭購房和戶籍遷移時請謹慎考慮。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統籌安排學位,如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將視爲自動放棄。未被錄取的,請家長做好合理安排;
(七)合作區暫未劃分學區,自有房產地址或現居住地址與錄取結果無直接關係,請監護人在家庭購房和戶籍遷移時謹慎考慮。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結合各園學位和報名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位,涉及學位調劑或未被錄取的,請家長做好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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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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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0756-893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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