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區概覽

8日啓動!橫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報名時間、方式

來源: 橫琴民生 發佈時間: 2026-05-08

  琴澳家長請注意,2026年秋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工作於5月8日啓動!公辦中小學報名時間5月8日9時-5月22日18時,家長可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掃碼進入合作區招生系統

  PART 01 公辦中小學初始年級招生

  01  區域範圍

  《2026年秋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所指區域範圍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中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一中學(以下簡稱橫琴第一中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首都師範大學子期實驗中學(以下簡稱橫琴子期中學).

  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一小學(以下簡稱橫琴第一小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首都師範大學伯牙小學(以下簡稱橫琴伯牙小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首都師範大學子期實驗小學(以下簡稱橫琴子期小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頌琴小學(以下簡稱橫琴頌琴小學);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朗琴小學(以下簡稱橫琴朗琴小學)。

  橫琴朗琴小學位於合作區匯通二路北側、榮澳道西側,爲2026年9月合作區新投入使用的公辦小學,開放一至六年級招生。

  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哈羅禮德學校(以下簡稱橫琴哈羅禮德學校);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華發容閎學校(以下簡稱橫琴華發容閎學校)。

  02  招生對象

  ◇ 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爲年滿6週歲(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

  ◇ 初中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爲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26年應屆小學畢業學生。

  符合以下類別的學生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具體分爲以下四類:

  1.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學生(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3.珠海市非橫琴戶籍類

  除上述類別以外的珠海市非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法定監護人須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

  4.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積分類)

  達到2026年合作區積分入學錄取分數線的適齡兒童少年。

  ※ 無法適應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

  符合以下類別的學生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初中一年級,具體分爲以下三類:

  1.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類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學生(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3.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積分類)

  達到2026年合作區積分入學錄取分數線的適齡兒童少年。

  ※ 無法適應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

  ※ 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橫琴戶籍學生,由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招生系統下載《暫緩入學申請》,填寫後與證明材料一併提交至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經批准後可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

  03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5月8日9時至5月22日18時。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電腦登錄合作區公辦學校及幼兒園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掃碼進入合作區招生系統

  無法通過以上方式完成報名的家長,可於規定報名時間內前往合作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由工作人員協助完成網上報名。

  【注意】

  申請報讀小學一年級的新生及當年從合作區或珠海市小學六年級畢業報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可自行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報名;

  從外市小學六年級畢業報讀合作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須持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學籍證明或小學畢業證明(外文畢業證明需附中文翻譯公證書),在報名時間內到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登記後再進行網上報名。

  因延緩入學等特殊原因未在適齡時間申請入學的兒童少年,其法定監護人須持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間內到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覈對,符合條件者可進行網上報名。上下滑動查看

  (三)志願填報

  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兩所意向學校。錄取時按照“意向優先”原則,根據意向順序依次檢索錄取。第一意向爲首選學校,第二意向爲調劑參考。

  若第一意向學校學位已滿,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根據第二意向及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若第二意向學校學位亦滿,則統籌調配至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根據招生工作安排,橫琴子期小學、伯牙小學不可同時填報,請各位家長謹慎選擇,報名截止後不可修改。

  04 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5月8日-5月22日)

  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用學生身份證件號碼註冊,按照申請類別,對應填寫學生及法定監護人信息、房產信息、政策類相關信息、積分項目信息等,如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點擊保存,確認成功提交。

  (二)審核信息(5月25日-6月30日)

  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後,統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5月22日及之前登記的在冊信息覈實資料。如需對申請材料原件進行覈實,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公示第一批擬錄取名單(7月10日-7月14日)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第一批擬錄取名單於7月14日前在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官方網站公示。

  (四)積分入學分值核查(7月20日-7月24日)

  法定監護人於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間,在合作區招生系統核查分值結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產年限、參保年限)。如有符合“職業資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標”內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間提交證明材料到合作區民生事務局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申請複覈。學生法定監護人未在此期限內申請複覈的,視作認可系統算分結果,不再變更。

  (五)公示積分分數線及第二批擬錄取名單(8月3日-8月7日)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第二批擬錄取名單於8月7日前在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官方網站公示。

  (六)入學通知(8月10日-8月31日)

  由擬錄取學校負責聯繫學生家長報到事宜,合作區民生事務局不再另行通知。

  05  學位安排方式

  一、戶籍類學生(澳門居民視同橫琴戶籍居民) 

  按下列順序依次安排:

  1.學生爲橫琴戶籍,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且房產與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參考其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學校學位不足,則按學生戶籍最後一次遷移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2.學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的,參考其填報意向安排學位。如意向學校學位不足,則按房產登記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3.學生爲橫琴戶籍,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持有合作區非完全產權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的視爲在合作區居住),按照學生戶籍最後一次遷移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

  4.學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按照監護人持有有效證件(合作區居住證和工作社保二選一)的時間先後統籌安排學位。具體如以下情形:①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企業工作,併購買工作社保一年以上;②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公司法人;③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開設公司(須註冊半年以上),並作爲合夥人,所持份額不少於51%;④法定監護人持有近一年有效期內的合作區居住證;⑤法定監護人持有合作區內非完全產權的住宅性房產或非住宅性房產。

  二、政策類學生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按相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學位:

  (1)軍人優待對象子女;

  (2)警察優撫對象子女;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優撫優待對象子女;

  (4)抗擊疫情因公殉職或被認定爲烈士的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統籌安排學位:

  (1)合作區高層次人才子女;

  (2)“澳琴人才卡”A類持卡人子女;

  (3)合作區相關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含中央、省、市駐合作區直屬及區機關單位等)高管及業務骨幹子女;

  (4)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人員子女;

  (5)除上述類別以外的珠海市義務教育優待入學類別(詳見附件2)。

△掃碼查看附件2

  三、珠海市非橫琴戶籍類學生

  除上述類別以外的珠海市非橫琴戶籍學生,其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統籌安排學位。

  四、積分類學生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當年合作區官方公佈的積分入學分數線,統籌安排學位。

  PART 02 公辦中小學轉學插班招生

  01  招生計劃

  本次啓動5所公辦小學和2所公辦初中的插班招生計劃,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做好學位統籌工作。具體招生年級如下:

  橫琴第一小學開放五、六年級招生;橫琴伯牙小學開放二、三、五年級招生;橫琴子期小學開放二、四年級招生;橫琴頌琴小學開放二至六年級招生;橫琴朗琴小學開放二至六年級招生;橫琴第一中學開放八、九年級招生;橫琴子期中學開放八、九年級招生。

  02  招生對象

  符合以下類別的學生可申請合作區公辦小學插班。

  1.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類學生(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符合以下類別的學生可申請合作區公辦中學插班。

  1.戶籍類

  (1)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法定監護人在合作區工作或居住的澳門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類

  符合相關條件的政策1類學生(詳見附件1)。

△掃碼查看附件1

  03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5月8日9時至5月22日18時。

  (二)報名方式: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04  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5月8日-5月22日)

  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合作區招生系統,按照申請類別,如實填寫學生及法定監護人信息、房產信息等,上傳加蓋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表、學生出生證、學生及家長戶口簿等材料,須齊全無誤、清晰完整。點擊保存,確認成功提交。

  (二)審核信息(5月25日-6月30日)

  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後,統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以5月22日及之前各部門在冊信息覈實報名登記資料。如需對申請材料原件進行覈實,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查詢結果

  合作區招生系統將於7月24日前反饋錄取結果及擬錄取學校,請法定監護人登錄系統自行查詢。

  (四)學校確認入讀意向

  由擬錄取學校電話或短信的方式聯繫學生法定監護人,確認入讀意向,對接入讀事宜,合作區民生事務局不再另行通知。

  05  學位安排方式

  公辦小學插班,參考填報意向統籌安排;

  公辦中學插班:“戶籍1-2類”可填報意向,參考填報意向統籌安排;“戶籍3-4類”結合學位情況及其原初始年級招生抽籤比例,進行電腦搖號分配學位;“政策1類”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

  不予轉學情形:1.學生正處於休學期間;2.學生正處於受處分期間;3.學生已就讀合作區公辦學校。

  PART 03 民辦中小學初始年級招生

  01  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爲年滿6週歲(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

  初中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爲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26年應屆小學畢業學生。

  02  入學資格

  報讀合作區民辦中小學初始年級原則上應符合以下入學資格之一:①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②不具有橫琴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法定監護人一方應具有合作區範圍內合法居住證明或工作證明;③學生爲經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備案的民辦學校政策類學生。

  03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5月8日9時至5月22日18時。

  (二)報名方式:通過電腦登錄“珠海市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掃碼進入“珠海市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

  04  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

  採用統一報名渠道進行網上報名,登錄“珠海市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按照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選報1所民辦學校。

  符合民辦學校相關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網上報名時須勾選“政策性照顧生”選項。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二)補充佐證材料

  報讀合作區民辦中小學的非橫琴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報名時應取得合作區範圍內的居住證或房屋所有權屬證明,或在合作區範圍內登記註冊的單位工作並依法購買社會保險。需要補充佐證材料的家庭和符合2026年秋季合作區民辦中小學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學生家庭,應當向擬報讀學校提交佐證材料。

  (三)審核與錄取

  學校對學生提交的基本情況和佐證資料進行審查,相關行政部門對網上報名資料進行核查。如需對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核,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原件。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生,由民辦學校在招生系統上反饋錄取結果。學生及法定監護人自行登錄招生系統查詢結果。

  (四)註冊入學

  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民辦學校招生錄取結束後,要將學生錄取名冊上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備案,並依據錄取名冊進行學籍註冊。

  (五)其他

  合作區民辦中小學初始年級招生,如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學生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則全部錄取。如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進行錄取。具體要求以各民辦學校自行發佈的招生細則執行。

  (六)民辦學校諮詢電話

  民辦中小學轉學插班招生工作由各民辦學校自行組織實施,具體可諮詢民辦學校。

  橫琴哈羅禮德學校電話:0756-2721688轉168 ;橫琴華發容閎學校電話:0756-8693088。

  PART 04 注意事項

  (一)爲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除橫琴朗琴小學(新辦校)外,其他公辦學校不接受已在合作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學;

  (二)請家長認真閱讀本細則,提前備齊學位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位申請。凡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學位的,均爲有效申請,與報名時間先後無關。對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證件材料或未按政策要求提交材料的,無法保證學位供給。因法定監護人信息錄入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的,責任自負;

  (三)家長在網上填報的手機號(請勿填寫座機號碼)是接收相關報名信息的主要聯繫方式,請務必留意電話或者短信並積極配合;

  (四)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如發現任何單位或個人向法定監護人索取費用等違紀、違法行爲,請向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反映,電話:0756-8936530;

  (五)公辦學校插班學位有限,可能無法滿足所有符合條件學生的插班需求,家長在家庭購房和戶籍遷移時請謹慎考慮。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進行統籌安排學位,如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將視爲自動放棄。未被錄取的,請家長做好合理安排;

  (六)合作區暫未劃分學區,自有房產地址或現居住地址與錄取結果無直接關係,監護人在家庭購房和戶籍遷移時請謹慎考慮。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將結合學位和報名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位,涉及學位調劑或未被錄取的,請家長做好合理安排。

  諮詢方式

  【諮詢電話】0756-8841660(公辦小學);0756-8935973(公辦中學)。

  【諮詢窗口】

  招生業務臨時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97號窗口

  民生事務局綜合窗口: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84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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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特別提醒,自2026年秋季學期起,合作區公辦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製度”。轉發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