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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十五五”規劃綱要發佈!橫琴將有這些新動向

來源: 合作區行政事務局綜合整理 發佈時間: 2026-04-29

  4月28日,《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下文簡稱《規劃綱要》)正式發佈,爲廣東未來五年的發展指明瞭方向、擘畫了藍圖這份綱領性文件,其中多處提到橫琴。

  下面爲原文直達,一起來了解一下橫琴將有哪些新方向、新動態?

  01  做深做實產業科技合作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進一步優化以廣深港和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爲“兩廊”、以深港河套和粵澳橫琴爲“兩點”的空間佈局,增強高端創新要素集聚功能。

  02  推進基礎設施高效互聯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四網融合”(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融合),加快構建環珠江口直連鐵路通道,謀劃推進港深西部鐵路、廣珠(澳)高鐵等跨境軌道交通項目,建設“軌道上的大灣區”。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協同錯位發展,提升廣州、深圳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做大做強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推進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建設。

  03  推動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動

  在促進大灣區要素流動方面,《規劃綱要》提出了系列舉措,爲合作區發展營造優良環境:

  持續優化“港車北上”“澳車北上”,積極穩妥推進“粵車南下”,推動完善更加便利的人員往來簽註政策。

  深入推進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推動重點領域港澳專業人士跨境便利執業。

  完善粵港、粵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交流合作機制,深化粵港澳口岸監管合作,推廣跨境安檢前置、鮮活產品綠色通道等快速通關模式,提高貨物貿易便利化水平。

  推動優化股票、債券、期貨等跨境金融業務,促進更多跨境金融產品落地實施。

  健全數據跨境管理機制,加快推進粵港澳三地數據高效便利安全流動。

  持續拓展“灣區標準”“灣區認證”實施範圍和應用場景,促進高品質產品和服務流通。

  加強與港澳立法、執法、司法各環節全流程協作,完善涉港澳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成爲商事解紛和企業重整優選地。

  04  加快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

  《規劃綱要》在第二章第二節“建強合作發展平台”中,用專門段落爲合作區建設指明路徑:

  把握“澳門+橫琴”新定位,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體制機制,加快建設與澳門經濟高度協同、規則深度銜接的制度體系,提升琴澳一體化水平,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環境,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優化實施分線管理政策,加速琴澳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動。

  推動“四新”產業(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現代金融產業)發展壯大,加快廣東省智能科學與技術研究院、中醫藥廣東省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和中醫藥、集成電路等粵澳合作產業園區建設,高水平建設橫琴國際休閒旅遊島、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中國—葡語(西語)國家經濟貿易服務中心,支持橫琴全域建設海陸空全空間智能無人體系。

  05  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在第七章第三節“深度參與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中,《規劃綱要》提到,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開展省、市、縣三級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支持深圳、南沙、橫琴實行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06  與港澳深化金融制度型開放

  在第十章第三節“擴大金融高水平開放”中,《規劃綱要》提到,全面推進粵港澳金融互聯互通。

  支持橫琴、前海、南沙、河套探索與港澳深化金融制度型開放,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規則互聯、機構互通。

  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港澳銀行在內地分支機構經營範圍,提高粵港澳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跨境展業便利化水平。

  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拓寬大灣區居民跨境投資渠道。

  推動省內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在港澳設立子公司。

  推動在港澳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鼓勵廣東企業赴港澳開展跨境融資。

  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澳門加快發展現代金融業。

  使命在肩,催人奮進!讓我們緊抓歷史機遇,全力落實規劃部署,將宏偉藍圖化作美好現實。